海运提单的性质(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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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海运提单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凭证,是承运货物的收据,是运输契约的证明
2、海运提单具有哪些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作用有三个方面: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确认承运人已收到提单所列货物并已装船,或者承运人已接管了货物,已代装船。运输契约证明。是托运人与承运人的运输契约证明。承运人之所以为托运人承运有关货物,是因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提单作为运输契约的凭证。货权凭证。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3、海运提单的性质是什么?在业务中买方不接受那些提单,理由是什么?
B/L是物权凭证,买方不接受过期提单、备运提单、不清洁提单、预借提单、舱面提单,因为这些提单可能会造成付款后收不到与合同相符合的货物。
信用证统一规则里也有这方面规定,不合法。4、海运提单的性质作用有哪些?
1)海运提单是承运人(船公司)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托运人与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正本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性质的凭证。货物收据,运输契约证明和货物所有权凭证是海运提单的三大特点。
2)所谓物权凭证,是指谁持有提单谁就拥有货物的所有权,承运人“认单不认人”——谁拥有提单,就把货物交付给谁;谁拥有提单,谁就享有占有和处置货物的权利;换句话说,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正因为这样,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
3)但是要注意,正本海运提单一旦做电放(telex release/surrendered)变成电放提单,就意味着物权凭证功能的失效。
4)另外,不要把海运单与海运提单混淆了。这两者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海运单和海运提单都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契约证明”的功能,但海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海运提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流通和转让,但海运单不能流通和转让,这是海运单与海运提单的根本区别。
5)其实,海运单(Seaway Bill)和航空运单(Airway Bill)差不多,都不具有物权凭证的功能。我们通常所说的提单,一般指的是海运提单——空运的运输单据不叫提单,应叫航空运单;铁路运输的单据也不叫提单,应叫铁路运单。总之,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这是习惯叫法。提单(Bill of Lading)是海运特有的。来自:飞捷腾达-国际货代精英(BJFJTD)国际货代|北京空运|北京报关|货代公司|货代精英|飞捷腾达
5、海运提单具有哪些性质和作用? 按照提单抬头可分为哪几类?
流通性 海运提单作为货权凭证,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就可以转让,转让的方式有两种: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但提单的流通性小于汇票的流通性。其主要表现为,提单的受让人不像汇票的正当持票人那样享有优于前手背书人的权利。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用欺诈手段取得一份可转让的提单,并把它背书转让给一个善意的、支付了价金的受让人,则该受让人不能因此而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不能以此对抗真正的所有人。相反,如果在汇票流通过程中发生这种情况,则汇票的善意受让人的权利仍将受到保障,他仍有权享受汇票上的一切权利。鉴于这种区别,有的法学者认为提单只具有“准可转让性”Quasi-negotiable。分类 第一类 按提单收货人的抬头分。第二类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第三类 按提单上有无批注划分。第四类 跟据运输方式不同划分。第五类 按提单内容的简繁划分。第六类 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第七类 按收费方式划分。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是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合同、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及物权凭证。详细解释为: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包括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海运单(Sea Waybill)、航空运单(Air Waybill)、铁路运单(Rail Waybill)、货物承运收据(Cargo Receipt)和多式联运单据(MTD)等。海运提单绝大多数情况下是货权凭证(在一些交易中由于出现特殊情况,也会出现问题)。卖方(发货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船方)后,承运人向卖方开具一套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