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怎么计算(消费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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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消费税怎么计算?
谢谢邀请。采用从价定率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采用从量定额办法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量×单位消费税额。
2、消费税中增值税怎样计算?
一个应税行为的价款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首先要按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出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再用不含税价格分别乘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应缴的增值税税额和消费税税额。 首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的金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出来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就是销项税额,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计算依据是不含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如果纳税人取得的是价税合计,就需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税率或征收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是税法规定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征收率。 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件适用税率为17%的商品零售价为234元,则不含税销售额是:234/(1+17%)=200元,增值税销项税税额:200X17%=34元。 其次,来看一下消费税的计算方法,消费税是价内税,有两种计征办法: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从量定额计算的消费税是按销售量计算的,和销售金额没有直接关系,从价定率计征的消费税的计算依据是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依据是同一个金额。就是说计算消费税时,如果取得的销售额中含有增值税税金时,同样要换算成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金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包括同销售价款一起收取的各项价外费用)/(1+增值税的税率或征收率),适用的税率或征收率确定方法同增值一样,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使用的是税率,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使用3%的征收率。再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乘以税法规定的消费税税率计算出应交消费税税额。 还用上一个例子: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一件适用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的商品零售价为234元,则不含税销售额是:234/(1+17%)=200元,增值税销项税税额:200X17%=34元,消费税税额:200X30%=60元。 消费税(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与劳务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就其本质而言,是特种货物与劳务税,而不是特指在零售(消费)环节征收的税。消费税之“消费”,不是零售环节购买货物或劳务之“消费”。”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3、消费税怎么计算?
消费税计税方法: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1、从价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2、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三条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第十四条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第十五条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特点: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等。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的45%调整至56%。另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4、怎样算消费税?
首先消费税是价内税,价内税是指在销售价款中已经包含的税举例(用价外税增值税比较):如果你销售一箱香烟,售价是1170元,你在记账时实际上记入收入的是1000元,170元直接计入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金),1. 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就可以清楚的分别记录售价1000元,税金170元,也应是说,在收入账中,增值税是不包含在内的,是在售价以外的,即价外税;2.而如果要计提消费税,比如说100元,那么这100元消费税是包含在1000元价款内的,所以消费税是价内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率/(1-消费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