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收汇说明(出口逾期未收汇情况的报告怎样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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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出口逾期未收汇情况的报告怎样写啊?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简称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及时收汇并办理核销手续,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尽力避免逾期未核销的发生。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对无法办理核销的,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对逾期后又收回外汇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按照正常核销要求提交的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外汇管理局要求写出口货物数据和收汇数据差异情况说明怎么写?
按照实际情况写,进口对应付汇,出口对应收汇,也不知你这个是收汇不对,还是付汇不对。
不管怎样,你这个就是报关单上的金额也付汇或收汇的金额不一样多。
你就写哪一票什么货物什么时间报的关,什么时间付的汇,由于什么样的原因,一定是官方能接受的原因:如质量问题,时差导致的价格动荡,操作人员手误等,写明白交上去就成。
要写明公司名称,最后盖上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