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跟单信用证的开证形式和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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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跟单信用证的开证形式和内容是什么?
信用证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常用的是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为:跟单信用证及光票信用证。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此处的单据指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如海运提单等),或证明货物已交运的单据(如铁路运单、航空运单、邮包收据)。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凭不随附货运单据的光票(Clean Draft)付款的信用证。银行凭光票信用证付款,也可要求受益人附交一些非货运单据,如发票、垫款清单等。在国际贸易的货款结算中,绝大部分使用跟单信用证。
2、跟单信用证有那些主要内容?
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2)开证行(Opening/IssuingBank)。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3)通知行(Advising/NotifyingBank)。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4)受益人(Benificiary)。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5)议付银行(NegotiatingBank)。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6)付款银行(Paying/DraweeBank)。信用证上指定付款的银行,在多数情况下,付款行就是开证行。
3、跟单信用证有那些基本特点?
跟单信用证有以下三个主要特点:
1,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primaryliabilitiesforpayment)信用证支付方式是由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做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银行对之负的即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信用证开证银行的付款责任,不仅是首要的而且是独立的,终局的,即使进口人在开证后失去偿付能力,只要出口人提交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行也要负责付款,付了款如发现有误,也不能向收益人和索偿行进行追索。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instrument)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单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约定。UCP500第三条明确规定:“信用证按其性质与凭以开立信用证的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均属不同业务。即使信用证中援引这些合同,银行也与之毫无关系并不受其约束。”3,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puredocumentarytransaction)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
4、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地说:没有区别。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LC)和普通信用证是一回事。跟单信用证就是我们最常见的普通信用证,在受益人(合同卖方)装船之后,由受益人提交有关单据给银行。我想你是知道这些的。我猜你所谓的“普通信用证”是不跟单信用证(non-documentary)。如果是这样,那么就是STANDBYLC,相当于银行的履约保函。建议你查一些有关UCP500的资料,里面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