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开处口述(女生被性侵后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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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女生被性侵后该怎么办?
前两年,我们这边有一个小护士下夜班的时候被强暴,由于她反抗激烈,被强奸犯殴打得伤痕累累,更可怕的是,她无论怎么呼救,怎么反抗,仍然被欺负了。
小姑娘很勇敢,她第一时间报警,接着让男朋友送自己去医院,去医院的途中,她说出了自己的痛和恨,男朋友很心疼她,即便不说,男孩也能够猜测到大概,在就医期间,中年女医生絮絮叨叨,言语之中颇有轻蔑之意。
在此期间,一个民警带两个辅警也在女孩就医的地方作笔录,他们不约而同被女孩的天生丽质震惊了,尽管她形容狼狈,但不掩绝色,大家为小姑娘惋惜。
几天之后,姑娘发现自己小区的人对她指指点点,随风飘过,隐隐约约…是她就是她,嗯嗯…告诉我的,奇怪了,怎就是她,不是别人,还不是………哈哈哈,现在的女娃子…。小姑娘听得脸色一寸寸变白,已无血色。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辅警之一的女朋友就住在这个小区,这个辅警不知道是有意或者无意,就透露给了他女友,要说为难女人的大部分还真的是女人,同性相斥。再加上女孩的美貌也是让人嫉恨的源头。
女孩真不错,马上以泄露隐私罪举报那个辅警,辅警被开除,女方被拘留半个月。而女孩子却是再也待不下去了,人言可畏。她父母把房子卖了,陪同女儿去了谁也不知道的地方,男朋友嘛,自然也是分道扬镳,从此江湖不再相见。
2、公司一女同事出差,被另一男同事欲强奸未遂,公司该如何处理?
有点法律意识好不好,强奸未遂,任何公司是没有权为处理,赶紧报案,公安调查落实,检察院批捕,法院法判。
3、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女方反咬男生强奸,那么男方可以告女生强奸吗?你怎么看?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能成为强奸罪。
女生自愿与你发生了男女关系。让你尝到了甜头,却找来了麻烦。她咬你是强奸。如果罪名成立,那可是要判刑的呀。
她告你强奸,只要出示你留在她身上的污秽,那个内裤,再加上她的口述,就可以指证你。而你要洗清这个罪名,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如果你和她发生的事是在居民区里,这个谎言就容易揭穿了。因为是强奸,她必有喊叫,周围的人肯定会去相救的。如果周围的人没有听到过她的呼救声,说明她是同意和顺从的。
如果你能够提供证据,虽然第一次是强奸,她没有报案,至后开始自愿与你多次发生男女关系,这样也能洗脱罪名。
如果你想反告她强奸了你,国家是没有这个罪名的,你诉讼请求也是不会被支持的。
你的当前工作就是找出证据,洗脱自己。如果找不到证据,那就自认倒霉,马上与女方和解,答应她提出的任何条件,将此事化解,不然的话,那可要面临三到十年的牢狱之灾呢。
4、宋小女自述「把小孩托付给张玉环后,我就去我老公那里,加倍地疼爱他」,如何看待她的选择?
了解到宋小女和张玉环的遭遇后,不禁想起上初中时读过一本书,叫《拍案惊奇》。
书中有一段故事。
说,清朝时期,有一个男人外出讨功名。家里留下年老的父母亲和两个儿子,由年轻的妻子照料。临行时他千交代万嘱托,要妻子一定照护好这个家,自己很快会回来的。但男人一去杳无音信,一年过去,两年过去,三年又到头了……丈夫始终没回来。
妻子望眼欲穿。更难的是家中早已无米下锅,亲戚邻居都借遍了,刚开始还能借到,但日子久了,人们觉得男人八成是回不来了,渐渐不愿再借粮给她们,怕以后还不上。
封建社会的女人,足不出户,又无技能,实在养不活老人和孩子。改嫁吧,她如果一走,家里的老人孩子只有死路一条。
怎么办?妻子心一横,只能凭自己年轻动人的资色做为谋生的本钱了。
于是,她开始抛头露面,故意卖弄风骚,吸引了很多有钱人来和她鬼混,并获得了很多钱财。不仅养活家庭,还用这些钱去投资,利用人脉资源广做生意,由一穷二白,慢慢变得富甲一方。两个孩子长大了,也娶了媳妇儿,两个老人丰衣足食,高寿并健康。
十八年过去了,丈夫终于衣锦还乡,他不敢相信妻子会有如此大的本事挣到这么大的家产。正当他要细问时,妻子却把家里的财务帐薄全交给他,然后说我去后堂换件衣服,去去就来……
丈夫左等右等不见妻子出现,亲自去找她时,却见她已悬梁自尽,留下一封遗书。
遗书中说道: ……当年你出门时,交给我的任务我已完成了,现在把家把孩子把老人都还给你,这是我对得起你的地方。但为了完成你交代的任务,我做了很多对不起你的事情,有违妇道,亏为你妻。现在,我只能用自已的生命来弥补过错……
丈夫见此,痛不欲生。他哭着说道:贤妻啊,你纵有千错万错,我丝毫不会怪你,是我没尽到责任,亏欠的人是我而不是你,你怎么能走这条绝路呢?
故事的结尾是个悲剧。
而数百年后,类似的事件却真实再现,不由使人想到“造化弄人”这四字。
宋小女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妻子,更是一个有担当负责任的女性。她所付出的一切,不是所有女人都能做到的,令人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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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女性在别人家里被强奸了,报警后需要保留哪些证据?
有很多人以为,强奸的证据,一定是那些在强奸过程中因女性激烈抵抗、和男性有着肢体冲突,因而产生的相关痕迹。比如人体表面皮肤上的抓挠划伤痕迹,比如人体器官的受伤痕迹,比如衣物撕扯损坏痕迹,比如任何沾染上男性体液痕迹的物件或者组织器官。比如印证双方往来的电子证据、聊天记录或者录音录像材料等等。
有以上的物证证据自然是可以证明强奸的发生。但也未必必须具备,就算没有以上这些证据,不代表就不曾发生强奸。
因为强奸的最主要判断,是违背妇女对于性交的意愿。也就是说,只要是妇女不愿意而违背妇女不愿意的意愿进行性交,强奸罪即构成。现实当中,可能有很多种情况,妇女内心是不愿意的,但是外表没有表现出激烈的反抗和挣扎,比方说罪犯拿着一把刀威胁妇女,不答应就伤害妇女;又比方说上司威胁妇女,不答应发生性关系就开除妇女;还比方说以家人、未成年孩子的安全相威胁,不答应发生关系就伤害妇女的家人或者孩子;等等。在这一类的情况下,妇女内心不愿意,但是表面上却是不敢反抗,只能顺从罪犯的意愿发生了性关系。这类情况下,妇女的主观意愿依然是不愿意的,妇女对性交的自主权依然是受到侵害的。所以强奸罪依然是发生了并且应当被追究的。只要这名妇女去告,这名男子就应该受到审查和追究。
所以,如果妇女感到自己对于性交的自主权受到了侵害:有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强行和自己发生了性关系,那么她就应该在发生了这种事以后的最短时间内尽快的前往报案。如果是已经发生了性关系的,体内留有对方体液的,尽快报案并要求做法医检查和鉴定,尽可能的保留证据。
不要因为担心证据不足而犹豫不决,迟延报案,贻误时机。
如果自己实在吃不准而犹豫不决,那么和闺蜜倾诉征求意见,或者直接咨询律师,找人帮助都比一个人闷着要好得多。
再三强调的是“对于性交的主观意愿”。愿意或者不愿意是区分强奸与否的唯一标准。至于在什么场合,对方是什么人(除了夫妻关系),有无使用暴力,当中有什么过程,等等,都不是最为重要的部分。
既然强奸案的成立与否,妇女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唯一要关注的就是事情发生当时和前后这名妇女的主观心理状态。
6、面对暴力性侵害,女性是否该为“贞洁”而反抗?
女人在被强奸时,一定不要作无谓的反抗。在贞洁,在身体受到有限的伤害与可能事关小命或身体受到大的伤害的面前,一定要清醒一点,做出对自己最小伤害的选择。之所以男性敢于强奸,是因为在特殊的环境下男性对于女性有着先天优势。女人在这种情况下,不论做出多大反抗,都是无济于事的。还有可能刺激男人杀人灭口。最好表现出无可奈何,认命的态度。
女人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是预防。任何时候都要使自己处于大众广庭之下,不给任何男人铤而走险的机会。大众广庭是女人最好的保护伞?,因为任何犯罪,强奸都是法律不允许的,都是不能见光的。强奸犯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被抓住一定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强奸都是发生在特定的,对强奸犯有利的环境。如果强奸犯自己认为可以实施强奸,就一定会实施的。这种情况下女人如果不能头脑清醒,试图对抗,只会招致更大伤害。
被强奸,危险消除后,必须立即报警,尽量保留提供证据。这会儿的复仇才是需要的和提倡的。并赶紧采取避孕措施,不要使悲剧扩大化。如果不去报复,估计女人的心理创伤永远无法治愈。
女人一定要明白,不论你多么的成功,哪怕你是指挥男人的大领导,在单独面对男人时,你肯定是弱者。因为智力,知识等智慧能力可以提高,但是人性的体力,身体结构是天老爷造人时固定的。男人一旦豁出去了,一对一的与女人较量,结果是肯定的。除非这个女人是受过特殊训练的警察?或特种兵。
如果你是普通女人,就一定要随时崩紧一根筋,这就是不要把自己置于危险之地。
7、我给两个女生开处了?
给她说能;但很想很想;但我更能忍;我要忍到你同意那一天;
8、和女朋友才分开4个月,她就有了新的男朋友,这该怎么办?
既然散了棚,你算哪根葱,她恋她的爱,你装你的怂。机会曾经给,你又不珍重,得到不在乎,失去才知痛,如今说真爱,还能有啥用。
恋爱婚姻事,忠诚加宽容,缘由天注定,分在人修行。此女已无缘,别做无用功,一切向前看,再迎开门红。
9、女性会构成强奸罪吗?
女性当然也会构成强奸罪了!
跟你说一件真实的事吧。那是以前某个农村发生的一件事。
这个农户家有个30几岁的光棍儿子。和一个快60岁的母亲。
儿子娶不到老婆,当妈的心里也急啊!当时,很多农村都从偏远的地方,带来女孩子。与当地的光棍结婚。他们只要出几千元彩礼,就行了。
可是,这家太穷了。连几千元的彩礼,也出不起。眼愁着儿子年龄一年比一年大。自己一年比一年老。还是没娶到儿媳妇。心里急啊!
事情往往凑巧得很。在她心中焦急万分的时候。碰到一个女孩子上门问路。
这个当妈的心中就打起了小九九的。她很热情的叫女孩子进门休息。说等一下叫她儿子带她出去。
那女孩子也不疑有诈。还以为碰到了好心人。就在她家等她叫她儿子回来,帮她带路。
那位老妈急忙找到她的儿子。说是天赐良缘,她儿子活该不是单身的命。
她儿子一听说有女孩子到他家,更是两眼冒绿光。
到了家里。他们发现女孩还在。就把门关了起来。她就叫那女孩子当她儿子的老婆。女孩子当然是百般不愿意。
她劝女孩子说反正女孩子都是一样要嫁人的。嫁给谁不都一样。又说她儿子老实,将来一定会对她好。
这时候,女孩子一心想走。她不想留下来当她儿子的老婆。就想夺门而出。
他们母子俩是拼命阻拦。当妈的还叫儿子生米煮成熟饭。只要事成了,女孩子就会心甘情愿的跟着她的儿子了。
她看到他儿子控制不了女孩子。她就也来帮忙。拼命的把女孩摁倒在地上。把女孩的双手紧紧地抓住。在他妈妈的协助下,罪恶的行为终于得逞了。
后来,这个女孩在一次公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动中,得救了。
她把这对母子都告上了。后来经过法院审理,男的被判了强奸罪5年。女的被判了3年。
女的也不服。她说她作为一个女人,怎么会强奸女人?
法院的理由是她实施了他人强奸行为。相当于协助了他人实行了强奸。也是按强奸罪处理。
我觉得判的还是太轻了。女孩的一生都被她毁了。
不要以为女性就不会构成强奸罪。当你协助别人完成强奸的时候。你的强奸罪,就已经发生了。就等着坐牢吧!
10、如何评价巜红楼梦》的女性观念?
《红楼梦》是一书可以说就是女性的赞歌,四大名著三部都是在写男性的书,唯独只有《红楼梦》另辟蹊径把女子当过书中的主角,在其中塑造了很多女性角色,她们不是单一存在的人物,她们千人千面每个都不相同,不过其中的很多女性观念都值得学习。
第一,敢于追求自由和平等,鸳鸯和晴雯敢于对恶势力说不在古代奴仆就是主人的私有物品,她们可以被买卖被欺负,但是《红楼梦》中却在倡导一种敢于追求自由和平等生活态度,也许为了这个过程要付出很多艰辛和代价,但是在这值得去追求。
鸳鸯拒婚就是勇敢追求自由的代表。贾赦厚颜无耻明明都可以做鸳鸯父亲的年纪却执意要强娶鸳鸯,鸳鸯不仅拿她家人的性命和前程做要挟,而且还放出狠话如果鸳鸯不嫁给他,他一定会给鸳鸯好看。可是即便在这种环境的强压之下,鸳鸯也没有屈服,她宁可一死或者出家她都绝对不嫁给贾赦,后来鸳鸯通过贾母的帮助成功的拒婚成功。
鸳鸯说:“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天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死了,也不能从命!鸳鸯的事情作为一种代表,女子即便只是奴仆,但是对于自己不喜欢和想要的事情也要勇敢的抗争,虽然过程很艰辛且不一定会成功,但是比认命要强。
晴雯是红楼梦中敢于反抗和叛逆的代表。晴雯的出身非常卑微,她是被人贩子卖给赖嬷嬷而后又辗转来到宝玉身边的,但是晴雯从来都不会看轻和贬低自己,她无权无势,可是对于很多看不过眼的事情她就会说,她本人洁身自好,所以她也不畏惧别人的指责。
面对王夫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逼问和指责,她应对得当让王夫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面对抄检大观园的队伍,她毫无惧色,她把自己的东西全部倒出来给她们看,她也不怕得罪她们。晴雯为人做事问心无愧,所以她也无所畏惧。
第二,善良却不软弱,可以保护自己,黛玉和迎春你想成为谁迎春和黛玉都是看似柔弱的姑娘,但是她们却表现除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态度。这两种态度不同,可以让我们做对比,明是非,选择更好的一种。
迎春是标准的规格女儿,温柔善良、没有主见、胆小懦弱,即便是受到了欺负也不懂的反抗,只是一味的随波逐流。迎春这个样子是常态,可是这个性格也让她深受其害。下人们欺负她,她的丈夫也羞辱她,她的家人也从来不看顾她,迎春的不作为让她什么都没得到,最后出嫁仅仅一年就被折磨而死。
黛玉面对生活和欺负完全和迎春相反,黛玉也同样弱柳扶风,但是黛玉不是那种可以随意任由别人欺负的人。
黛玉笑道:“真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若使二姐姐是个男人,这一家上下若许人,又如何裁治他们。”迎春笑道:“正是。多少男人尚如此,何况我哉?”面对被下人欺负这件事,迎春是委屈求全,可是黛玉却觉得此事必须拿出魄力来,解决好这件事,不能够让虎狼欺负到自己头上来。贾府就是一个小型的社会,如果不能保护自己就会沦为人们欺负的对象,所以平日该玩笑就玩笑,但是该有处理问题的时候也绝对不能逃避。这也是为什么黛玉的潇湘馆从来不会有什么乱子,而且也没人敢欺负她。
欺软怕硬是很多的人常态,迎春太善良软弱就会被欺负。不是要变得满身戾气,对世界和身边人很坏,只是要在受到迫害的时候有保护自己的能力。平日里可以做一个很简单快乐、豁达不计较的人,但是受到伤害一定要予以还击。
第三,不束缚于闺阁,可以向王熙凤和探春一样施展自己的能力贾府是钟鸣鼎食之家,翰墨书香之族,他们家的女孩子都不是那种被呵护备至,一点风雨都经历不住的人,她们各方面都积极的学习,不说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但是却也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王熙凤和探春可以作为表率。
王熙凤十七岁就成了贾府的大管家,荣国府事情杂乱而复杂,大事小事每天少说都有二三十件,可是王熙凤却能处理的井井有条,对于各处的人情往来王熙凤也做的滴水不漏,荣国府的下人们被王熙凤管的服服帖帖,没有人刚在她面前弄鬼。
探春只是十三岁左右尚未出阁的女孩子,但是她却不是只懂拿绣花针的姑娘。探春会带着众人创办诗社;协理管家她也有很多的想法和见解,不仅能够“杀鸡儆猴”让老仆人们对自己信服,也可以想到开源节流的“大观园承包责任制”,探春管家的手段和方法让王熙凤都很赞赏。
王熙凤说:”倒只剩了三姑娘一个,心里嘴里都也来得,又是咱家的正人,太太又疼他……如今他既有这主意,正该和他协同,大家做个膀臂,我也不孤不独了。按正理,天理良心上论,咱们有他这个人帮着,咱们也省些心……“探春在这个权利的巅峰中却并没有迷失自己,她依旧保持着厚道和善良。王熙凤也同样有管理大家的能力,只是她太沉迷于权利,因为聪明反被聪明误,白白害了自己。她们两个就是一种相似却又有不同,择其善者而从之。
第四,不拘束于闺阁,可如湘云般潇洒恣意,宝琴般见多识广在古代作为女孩子本身已经有很多限制了,要恪守三从四德,还不能出门,自己的婚事也不能够自主,反正很多的事情都要被约束,但还是能够在这一方小天地里活出自己的精彩生活。湘云和宝琴算是两个很与众不同的姑娘。
湘云是一个长得很女孩却有着男孩子气的姑娘。她诗词歌赋、手工女红每一样都做的很好,但是这些却不会让她成为一个腼腆小姐,反而湘云是一个很舒朗开阔的姑娘。
她可以和宝玉带着大家芦雪庵吃烤鹿肉、也可以穿着贾母的衣服逗乐众人、也可以宝玉的生日自己很高兴喝醉了酒躺在芍药圃的青石板上睡着了。湘云给人的感觉是魏晋名士,不以儿女情长为念,有着不输男儿的大气和风采。正如“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海天一色”,她的自在、潇洒和乐观是特别值得学习的。
宝琴是红楼女儿中自有洪福的一个。她有着众人不及的相貌,有着从小游历名山大川的经历,有着众人的喜欢,她也是很有趣的一个姑娘。她因为眼界的开阔和生活的幸运,她的生活就很简单,也有明亮,这样的她一直很快乐,让人忍不住想要喜欢。
湘云没有宝琴的幸运,但是她们都活得同样自在开怀,充满热情,也许上天给予她们这样的性格,就是想要告诉众人,不管身处什么样的生活都是幸运,都要开心的活着。
总之,《红楼梦》中的姑娘们都是很有个性和见识的,她们每个人都不一样,她们都有自己的生活和为人处世的方法,对于她们的勇敢反抗不平等追求自由的态度、温柔善良却能保护自己的能力、不束缚于闺阁积极施展自己能力的行为和不论出于何种境地都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每一种都值得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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