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添加剂(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要求?)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正文
1、进口的食品添加剂有哪些要求?
第六十三条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六十五条 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2、进口食品添加剂中文标签需要标注哪些内容?
进口食品前,应先了解我国食品标签标示规则,GB 28050-201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时通知国外出口商按我国标准加施标签;进口食品的预包装要加贴中文标签,标示的内容要真实、准确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文标签须标明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注明食品的原产地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应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在签订进口食品合同时,可添加中文标签审核不合格索赔等条款。
3、进口食品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什么标准?
应当符合进口国的国家标准如果是进口到我们国家,就要符合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九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第九十三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