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出口退税是如何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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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出口退税是如何操作的?
他不开票,拿不到退税的。他应该开票,出口正式报关,拿到报关单后,在擎天软件里申请出口退税,国税局审核后,就把退税打给外贸公司。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很简单,不需要一一对应。贸易型公司报关单品名数量必须和购买时发票数量品名一一对应。
2、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详细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详细操作流程步骤如下:
一、出口货物的明细录入。
1、登录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5.0 SP1(以下简称退税系统),点击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录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2、依据报关单信息录入出口明细数据。首先填入序号,一般为四位数,如0001、0002、003……,以此类推。
3、出口日期:填列报关单的出口日期。
注意:报关单上有2个日期,千万不能填申报日期。
4、出口报关单号:先录入18位的报关单号,再在其后加001,如果同一张报关单上有2条以上出口记录,第二条就加002,以此类推。
5、人民币离岸价:无论出口货物以何种方式成交,这里必须填列FOB价,如果系统自动带出的人民币离岸价与账面不符,可以倒求汇率再录入,以此来保证退税系统与账面一致。
三、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
1、在前几步录入明细之后,退出,再进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
2、点击增,录入增值税申报表数据。
3、一般情况,进项税额转出=不得抵扣税额=征退税差额。
注意:如果当期有非正常转出,那么不得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转出。
五、免抵退申报汇总录入。
1、在做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退出后,再进入免抵退申报汇总录入。
2、这一步只需要点击“增加”,再按回车键就可以了,退税系统会自动带出数据,不要修改表内数据。
六、免抵退申报资料录入。
七、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1、依照下图。
2、在出现的界面点击确定。
3、在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后,弹出对话框,再次点击确定。
4、生成远程预审文件。
以上就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详细操作流程了。
3、关于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由税务机关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将其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其目的是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对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从而促进该国家和地区的对外出口贸易。出口退税2001年4月25日,思科公司的财务办税人员将公司需要办理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整理后一并申报国税局进行发票认证。当天,拿到国税局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清单。4月26日,财务办税人员将退税要用的单据收集齐全无误后装订成册。其中,核销单(外管退回的出口退税专用联)、报关单(黄色出口退税联)、商业发票为一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出口专用缴款书、认证结果通知书、认证清单为一册),并在退税申报软件中逐条录入进货明细及申报退税明细。录入完毕,核对无误后打印并生成退税处所需要的表格及软盘,连同“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审批表”送交外经委稽核处加盖稽核章。2001年5月7日,财务办税人员将上述资料送交国税局稽核部门待批。5月28日,接到国税局通知,于5月7日申报的资料已通过。5月29日,财务人员到银行查询,查到申报退税额已足额退回。至此,该笔业务顺利完成。
4、出口退税申报的操作步骤?
出口退税申报的操作步骤: 一、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 1、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增加(填入相关数据) 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二、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1、 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修改—序号录入四位,如“0001”—单证收齐标志“BH”—出口报关单号核对,如有错,应修改并填报“人工挑过申批表”—外汇销核单号核对,如有错与上一样—保存 三、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拷到A盘预审 五、到税务预审反馈后,撤销已生成数据(申报数据处理—撤销已申报数据)—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数据一次性检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保存—拷到A盘 六、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增加—录入(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录入) 七、数据一次性检查 八、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保存(注意:应调整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九、数据一次性检查 十、打印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a、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b、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c、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前期单证收齐)
5、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一、退税流程 1、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二、申请条件 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2、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简称,是企业或组织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 3、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单位,一般不予以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三、资料要求 1、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和税收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 4、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 5、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7、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8、预审疑点反馈表; 9、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