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法定节假日(2017年全年法定节假日多少天?)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本文目录
正文
1、2017年全年法定节假日多少天?
一、元旦: 2017年1月1日至1月3日调休,放假3天 2017年1月1日(星期五)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2017年1月4日(星期一)照常上班。
二、春节: 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2月2日,放假7日。 1月27日(星期五,农历除夕)、1月28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 1月6日、2月14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11日(星期四),2月12日(星期五) 2月6日(星期六)、2月14(星期日)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 2017年4月2日至4日调休,共3天。 4月4日(星期一,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 4月2日(星期六)、3日(星期天)公休 4月5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四、五一劳动节: 2017年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5月1日(星期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 4月30日(星期六)、5月2号(星期一)公休 5月3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 2017年6月9日至6月11日放假公休,共3天 6月9日(星期四,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6月11日(星期日)公休 6月1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6月10日(星期五) 6月1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 2017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共3天。 9月15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 9月17日(星期六)公休 9月1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16日(星期五) 9月1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七、十一国庆节: 201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10月3日(星期一)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公休调至10月4号(星期二),10月5号(星期三) 10月8号(星期六)10月9号(星期天)正常上班。2、2017春节法定节假日是哪几天2017年春节怎么放假?
2017年春节放七天假,其中的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1月29日(农历正月初二)、1月30日(农历正月初三)这三天是国家法定假日,如果加班应发给三倍工资;其余的四天是星期六、星期日公休日,如果加班应发给两倍工资。
2017年春节放假时间安排:1月27日(大年三十除夕)至2月2日(正月初六)共放假7天,1月22日(星期日)和2月4日(星期六)不再休息;2月3日(正月初七)开始上班,2月5日(星期日)照常休息。3、2017年国家规定节假日共多少天?
2017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1天。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4、2017年11月22日至2019年3月5日之间,有多少天法定假日?
2017年12月30日到2018年1月1日元旦,法定假日共3天
2018年2月15日到2月21日为春节,法定假日共7天
2018年4月5日到4月7日清明节,法定假日共3天
2018年4月29日到5月1日劳动节,法定假日共3天
2018年6月16日到6月18日端午节,法定假日共3天
2018年9月22日到9月24日中秋节,法定假日共3天
2018年10月1日到10月7日国庆节,法定假日共7天
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1月1日元旦,法定假日共3天
2019年2月4日到2月10日春节,法定假日为7天
以上为2017年11月22日到2019年3月5日期间的法定假日
5、2017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几天?
全体公民都有的法定节假日有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部分公民的法定节假日有妇女节、青年节、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另外还有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具体的日期及放假天数根据以下法律规定确定。法律依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