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费是什么

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
导读
第一章:初识港口建设费
港口建设费是指依据《港口法》等法规设立,在我国港区内为有国际、港澳台航线运输业务经营资质的港口经营人,从事装卸(含过驳作业)国际、港澳台航线货物或者旅客及其行李、包裹、货物时,由装卸该货物的国际、港澳台航线船舶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一定费率,向主管海关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一项具有特定用途的政府性基金。
第二章:谁需要缴纳以及在哪里交
这项费用主要针对在我国港区内进行货物或旅客运输装卸作业的国际、港澳台航线船舶。说简单点就是,你的船只要挂着外国旗子或者开往香港、澳门、台湾,经过我们国内的某个港口时,需要在卸载货物的同时,按船的大小和核定的净吨位,向负责征收这项费的海关或者交通部门缴一部分钱。特别要说明的是,根据规定,过境船舶(即中途不装卸货物直接通过我国港口)当年不缴纳这个费用,但在其他规定执行前已按规定缴纳的则不退还不补偿。
第三章:到底要交多少钱
这个费率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国务院或国家授权范围内确定的上限额度。通常以船舶净吨位作为计征基础,按每净吨位若干元的标准来收取。费率每年可能根据物价指数或特定因素在一定区间内做动态调整。找相关部门查一下最新的公布的征收标准是最准确的。
第四章:港口建设费与港口使用费,两个看似相似其实不同
在港口操作中,你可能会经常听到“港口建设费”和“港口使用费”这两个术语,它们都是由港口经营者收取的费用,看上去都跟用港口有关。但其实它们性质完全不同,目的也完全不一样。港口使用费是港口经营者基于为社会提供码头、泊位、航道等具体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是经营性收入。而港口建设费则是政府出于对港口基础设施长期投入需要补偿考虑设立的特定规费,目的是为了海外贸易而建设维护和扩展港口规模,本身不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范畴。一个是为了用港口服务,一个是为建港口付钱。
第五章:钱去哪儿了 又用在哪些地方
交纳的港口建设费,与引航费一起,专款专用,统一纳入“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进行管理。核心目的就是用于本规定所称“港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港口公用设施、维持航道畅通等开支。同时,根据国家规定通常也要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扶持和促进沿海运输市场的发展,支持相关的外贸运输企业改善装备,提高效率。通常还会明确其设立权和收费标准的制定权属于国务院,具体征收管理由国务院授权。
第六章:回头看看它的“成长史”
这项费用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为适应国家对外开放和外贸发展的需要。《港口法》中明确规定了港口建设费这个制度安排,大概是在两步走的方式下逐步建立起来,首先在主要外贸出海口如大连、天津、上海、黄埔等重要口岸试点征收,后来推广到全国范围。目前实施的征收办法和管理制度,最早可追溯至国务院1992年发布的相关通知,此后经历多次调整。目前执行的最新规定是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国港口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6号)以及2013年暂行条例式的规定,其中明确了征收税率提高是政策方向,并明确不得减免。近年来,费率根据经济发展不断调整,体现更强的宏观调控和基础设施建设导向。
© 版权声明
本文由来暖跨境原创,版权归 来暖跨境所有,未经允许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转载请联系candieraddenipc92@gmail.com